首页 > 校院刊物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2019-10-24 12:54:39    点击量:

邯郸市委党校课题组

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国家大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的是要让农民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实现“业兴、家富、人和、村美”。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治理有效、乡风文明、生活富裕”,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因此,我们不能用传统的方式,单纯地给点钱物、安排几个项目、派几个干部就能解决问题而是必须从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的角度来统筹考虑,强调农民主体、生态保护、产业升级、文化传承、社会进步。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比如如何结合地方实际,在乡村治理方面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如何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避免代替农民选择,形成全体人民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乡村振兴局面,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

一、存在问题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步伐的加快推进,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级不断提出了相应的目标和要求。不少县乡政府都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和钱财邀请权威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制定了详细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并要求各乡村要严格按照规划时间表来具体实施。但由于乡村振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首先需要各级地方领导增强科学决策能力,切实提高乡村振兴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尤其是要避免造成重大的决策失误。提高乡村振兴科学决策水平,关键是要立足长远、把握大局、通盘考虑、协调发展。具体来说,乡村振兴不仅仅是个经济指标,在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同时,还要把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它不仅要满足广大农民对经济利益的诉求,同时也要满足他们的政治利益诉求。要保障他们的政治权力,要让农民参与政治过程通过各种形式把农民组织起来,提升农村社区的自治能力等。但由于种种原因,作为乡村振兴战略任务的具体承担者,大部分乡村干部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与乡村振兴战略任务完成所需要的能力还有很大差距。

1、政策理论水平低,不能正确理解上级意图

政策执行是政策生命周期中最重要的一环,政策的生命力就在于能够不折不扣地有效执行。如果不能有效地理解上级的政策意图,政策执行可能就会变味。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部分基层政府无法正确领会上级文件精神,为了完成考核指标,只能选择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做法,做足形式上的无用功,而不触及问题的核心,以求明哲保身。而事实上,正如毛主席在《反对本本主义》所说的那样:“盲目地表面上完全无异议地执行上级的指示,这不是真正在执行上级的指示,这是反对上级指示或者对上级指示怠工的最妙方法。”这与基层干部的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有着直接的联系。如邯郸市农村党支部书记共5347人,46岁以上的有3205人,占总人数的59.9%。小学及初中文化程度的为2254人,占总人数的42.1%。村委会主任共4109人,46岁以上的占总人数的77.7%,小学及初中文化程度的为2505人,占总人数的60.9%。严重影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科学实施。

2、政府唱“独角戏”,农民“失声”

乡村振兴的主角是农民,是广大人民群众,乡村振兴的受益者也是广大农民。没有“农民”的参与,乡村振兴只能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许多地区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充分凝聚了新乡贤力量,为乡村建设建言献策。如邯郸市一些县区,通过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扶持培养了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服务于乡村振兴事业。但是,大部分地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都没有能充分发挥新乡贤作用,也没有问计于民,政府大唱“独角戏”。做了许多规划,投入了大量资金,但真正落到实处的却很少,农民受益的更少。因此有人尖锐地指出,“中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乡村规划设计方案和废纸没有区别,落不了地、落地了就是笑话。”党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是高度凝练的、提纲挈领的,但具体如何落实,比如如何保留村庄原有肌理,把“农村建设得更像农村”,这些问题都必须在深入观察,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才能得以解决。不问计于民,待在空调房里“写”出来的“政策”是不接地气的,是经不起实践推敲的,也是注定要“流产”的。

3、“本领恐慌”,基层干部业务能力欠缺

绝大多数基层干部对待工作是兢兢业业的,“5+2”“白+黑”在基层属于常态。然而,由于经验老化、本领缺失等原因,不少基层干部跟不上新政策,面对各种各样的督查考核,只能寻求形式主义来应付,于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成为最佳选择,会开了,文件学了,可政策精神始终无法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虽然各地政府采用多种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乡村振兴培训,组织干部到先进地区进行参观学习,但大多涉及的是思想层面的知识,对于项目的选择、实施及配套等专业技能知识则很少触及,参观学习也是走马观花,致使很多干部培训参观学习之后,对乡村振兴仍然“说不出个所以然”。比如,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地要通过项目管理的形式来落实,从下往上进行申报,可不少基层干部不会做方案,只能通过相关机构来实施。因此在自身本领缺失的情况下,部分基层干部想要创新又怕“弄巧成拙”,想做事又怕做错被问责,只能敷衍了事,通过搞公示、走程序等形式主义手段来应付过关。

4、考核督查机械,重“痕”不重“绩”

现在许多乡村都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合作社,但是成功运行的很少,大部分都是空壳合作社。为了完成考核率,随便拉老百姓过去凑数,突击成立合作社、虚报合作社人数规模,考核完成之后,就甩手不管。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这种现象还有很多。为了迎合上级政府要求,部分地方不顾自身条件,盲目跟风创新,在缺乏文化底蕴和管理经验的条件下,大搞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传统村落建设,实际效果差强人意。在考核督查过程中,部分地区督查检查频繁,处处留“痕”,以材料论“英雄”,于是为了应付检查,一些地方挖空心思做材料,把台账做得很完美,该做的事情却没有做,即使做了,效果也不甚理想。

因此,乡村振兴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不能操之过急,基层政府须在充分调查,仔细征询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对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提升自我修养,正确领会中央及上级政府的文件精神,因地制宜地推动乡村建设。同时,上级政府也应做好传帮带工作,针对基层干部展开专业技能培训,与基层干部一起想办法,解决问题。要切实做好基层减负工作,完善考核机制,树立结果导向,建立容纠错机制,使基层干部以更饱满的状态投入到乡村振兴的事业之中。

二、问题的原因

1、部分领导干部轻农思想严重

因为“三农”工作难以见成效,因此部分基层干部“三农”工作兴趣不大,他们的兴趣在工业、贸易和城市建设上。地方政府传达贯彻中央和省里“三农”工作会议精神,大多是走走形式、做做样子,实际行动不多。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些干部认为,乡村振兴点多线长面广,历史问题、治理问题,土地问题交织,规划乱,建设乱,欠帐多,一下抓不出成效,抓不出政绩。同时由于地方经济增长和财政压力都比较大,搞招商引资、抓产业项目和城市建设是许多地方当务之急。还有干部认为乡村衰退势不可挡,比如空心村问题,需要多方努力才能见到成效,因此做那么多项目意义不大。一些地方政府对乡村振兴工作重安排轻落实,简单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少地方看上去每项工作都在推进,但就是“蜻蜓点水”,造几个“盆景”,满足于对上有个交待。

2、乡村振兴规划不接地气

部分县市把制定乡村振兴规划任务交给社科研究部门一些专家学者。由于这些专家学者时间和精力有限,制定的一些规划基本上都是在参考其他地方的规划基础上结合地方政府提供的资料闭门造车制定的。与地方乡村经济发展基本上是两张皮。

3、地方领导急于求成思想严重

乡村振兴是“持久战”,需要久久为功但一些地方领导干部急于求成,多少年积累的问题想几年就解决掉。

政策多变和总体发展指导思想不明确

目前一些农村干部抱怨的不是政府忽视农村工作、缺少投入,而是目标与政策多变、政府投入与达标要求不一致等问题。由于缺乏统一、稳定的规划,整治工程的主要问题是分散投入、重复建设和低效使用。尤其是政府换届,换了一任领导,领导思路不一样,结果是不停地折腾。

三、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队伍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牢固的干部基础

在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上要把农村中有科学文化知识又懂得经营管理的先进分子和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干部要有大局意识用战略眼光来看待发展农村党员的问题。通过各种方式把农村种养大户、私营业主、优秀大学生等各个层面中的优秀人才选拔进村级领导班子进而培养成为村支部书记。重点在像种养大户、私营企业主、外出经商人员等经济能人、回乡大学生等优秀人才中发展党员。至于暂无村支书人选的村试行异村任职、跨村兼职、公开选聘方式选拔村党组书记

2、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乡村振兴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

经济体制改革后在农村实行的是统分结合的管理体制。然而在农村过分地强调分在统的方面做得不够好。因此,我们要认识到集体经济在农村中的作用。没有集体经济实力无法显示公有经济的优越性农村一些公益事业无法开展,一些公共设施也无法改善,乡村振兴必然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3、发挥农民推动乡村振兴的主体作用

一是不断完善乡村基层社会机制。村民自治组织将组织和工作覆盖向下延伸至自然村和村民小组,推动自然村和村民小组设立村民理事会,配合村委会开展村民自治和农村公共服务。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导向优化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服务乡村职能范围划定乡镇财政支出基数,对适宜通过社会化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完成。二是充分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坚持农民乡村振兴的建设主体、受益主体和治理主体地位。三是积极推动广大农民群众创新创业,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持久精神动力。四是有效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充分调动他们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

(本文系2019年度邯郸市党校系统科研课题)

课题主持人:赵翠霞

课题组成员:谢志军

上一篇:邯郸成语典故系列之四十二 铜雀分香
下一篇:无怨无悔写人生 ——一位党校教师的奋斗历程

1 2 3 4
本站所有解释权归中共邯郸市委党校所有
电话:0310-3236776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求是街9号 冀ICP备10003862号-1冀公网安备:13040302000914